
我媽已經離過一次婚了,而且又有了一個兒子。
再說了現任丈夫可沒我爸這麼良善,所以我媽不敢說離婚,只能繼續和他把日子過下去。
後來還是機緣巧合知道我爸這個前夫如今發達了,然後各種打聽。
也難為她搜羅了這些事情,跑來和我賣乖。
我爸知道前因後果之後,讓我別管了,說會幫我解決好這件事情。
我讓他不要給錢,一毛錢都不要給她,我爸點頭答應了。
可能有人會說我狠心,畢竟是親媽,既然眼下有能力,幫一把又能怎麼樣呢?
可我一想到她當初的決絕,一想到這些年我被人指指點點說是沒人要的孩子,一想到她確認我真的有2套房子之後,立馬就要求給她兒子一套房子。
心中只有她這個兒子,絲毫不考慮我的感受,我就做不到釋懷。
怎麼說呢,我媽原本是有機會過上好日子的,只要當初她沒有拋棄這個家。
但她拋棄了,這是她的選擇,所以結果也應該自己承擔。
我就不介入她的因果了,就算有人說我狠心,我也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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