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5年3月,大S遺產分配風波迎來出人意料的轉折,這場涉及6億新台幣的豪門遺產爭奪戰,將法律、親情與利益糾葛展現得淋漓盡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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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按照灣灣繼承法規定,遺產應由配偶具俊曄與兩個子女均分,但最終卻演變成四人分割的複雜局面,其中暗藏的玄機遠比表面看到的更加耐人尋味。
在這場遺產爭奪戰中,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S媽黃春梅的處境。
根據台灣《民法》第1138條規定,父母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,在第一順位配偶與子女健在的情況下,本不具備繼承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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