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據知情人士透露,汪小菲已著手將子女接往香港生活,並計劃在新婚妻子的協助下,對這筆資金進行商業運作。
這種安排雖然符合法律規定,卻也引發了關於"監護人是否過度干預子女財產"的倫理爭議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場遺產糾紛的核心矛盾源於灣灣繼承法的特殊規定。
與大陸繼承法不同,灣灣將父母列為第二順位繼承人,這直接導致S媽在法定繼承序列中處於不利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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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大S生前未立遺囑的事實,更讓局面變得複雜。
根據灣灣"特留份"制度,即便具俊曄曾表示放棄繼承權,作為配偶的他仍依法享有至少六分之一(約1.3億人民幣)的保障性份額,可以說是躺贏了。
汪小菲作為子女的生父和監護人,他不僅實際掌控著1.6億稅後遺產的使用權,更藉此機會擺脫了與大S家族多年的贍養費糾紛,也還算可以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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