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月孝敬父母5000,老婆和我離婚,剛離婚1月,我媽提出要求,我才知道自己錯得有多離譜

03 結婚前,妻子對於我每月孝敬父母3000,沒有任何怨言。

然而,結婚後,隨著日子久了,兒子出生了,矛盾就來了。

兒子逐漸長大,各種開支也越來越大。
哪怕妻子精打細算,但每月一睜開眼睛就要還的房貸、車貸以及孩子輔導班的學費,都如一座大山壓得妻子喘不過來氣。

「是不是在你心裡,你的父母弟弟永遠比我和兒子重要?」妻子怒吼時,我卻不知道怎麼回答,只能一直沉默。

在追問我沒有一個答案后,老婆算了我10年寄回給父母的錢,足足有34萬。

我吃驚不已,但妻子卻平靜如水,彷彿早就預料到的那般。

「要是這筆錢攢下來,我們的房貸早就還完了。

妻子不甘地反問我,我下意識反駁:可我爸要吃藥,爸媽也要生活費。

妻子幽深地看著我說,你爸為了給你弟弟攢錢,每月藥費就一千塊錢,其餘的全都補貼給了你弟弟。
你弟弟打腫臉充胖子,自己沒養活就買20萬的車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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