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吼孩子這事兒,和擠痘痘一樣,「明知不可為」但總是忍不住「為之」。
昨天我就被孩子氣得眼冒金星,沒忍住吼了他。
有那麼一瞬間,我都想這破「皮夾克」我不要了,愛誰要誰要吧。
事情是這樣的:我帶他去樓下玩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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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倒好,先是搶了其他小朋友的玩具,哭嚎著不還。
後是躺在超市地上打滾兒非要吃冰淇淋,滿超市的人都看著他的live哭嚎秀。
這我都忍了。
回了家,我媽剛把他的飯端到餐椅上,他一揮手都敬了土地爺。
我剛給他換的衣服以及我剛買的白T恤,登時油花四溢。
我憋著火給他講道理。
他全程瞇著眼睛尖叫,分貝之高簡直能當場穿透我的腦漿。
團子爸還在一旁給我拱火:「他不吃就不吃唄,你說這些幹嘛。」於是乎,我就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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