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再說說B面,乞求愛的這一方。
他們把評價自我價值的量尺交到別人手中,不斷改變自己,只為適配對方劃定的條條框框,從而獲得認可與愛。
可他們獲得的,真的是「愛」嗎?弗洛姆在《愛的藝術》中說:「靠努力換回的愛往往使人生疑。
」 我聽過這麼一個故事,女孩阿靜在生活和工作中都是「小透明」,她一直說自己普通到不能再普通,沒談過戀愛也沒收到過情書。
所以後來有男孩子追求她時,她旁敲側擊問清楚男孩喜歡賢惠懂事的女孩後,就開始了「私人訂製」:事事圍著對方轉,吃飯約會都按對方的喜好來…… 可如此委曲求全的結果,是男孩提了分手,離開前還拋下一句:「跟你在一起就像對著一堵牆。
」 ——條條框框是會變的,沒有人過問「李雪琴們」喜不喜歡自己的外表,在不在意那十幾斤體重、班上那個數學只考了60分的孩子,是不是還有其他更擅長的事情…… 不重要,都不重要了,條條框框之外我們都活成了面目模糊的人。
我突然想起童話故事裡灰姑娘的姐姐們為了穿上那隻水晶鞋,削了自己的腳…… 更重要的是,親子關係中的「有條件的愛」,危害遠勝於親密關係中的。
後者至少是兩個獨立的成年人你情我願,一定程度上雙方都具備離開的能力。
而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卻完全不是如此,無論是經濟能力還是精神的成熟度,孩子都需要依附父母而存。
身份和年齡上的絕對差距,決定了孩子在面對父母各種條件時,只能遵從,毫無反抗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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